Sunday, July 6, 2008

髮間

讀到一半的時候,我忍不住睡了一覺,只有短短的一個多小時,我卻感覺睡了半天光景,再拿起書讀得時候,覺得不如翻前半本那樣糾結。

我不知道原來他年輕時竟與那麽多女子有著進進退退的角力,看時總是心中憐惜那些痴纏的女子,同時卻更加沉迷于他對情分的曖昧和珍惜。等一覺醒來,書中已經展開了更多的他自己的世界,我才漸漸明白,那些相持的情分,其實都是他同他自己的角力。那些願意單純愛慕,生死相許的女子們,那一往情深都是福分,懂得他的人,自然會懂得他抽身離去時的虛美,懂得他靠近時的溫柔傾心。

書拿到手的時候,只翻了兩頁,就決定回去要一口氣讀完。每次聼他讀他,我都會心底發顫,正如戰戰兢兢的打開了自己的門,作爲讀者,我已經完成了他的預期,不一定要從他的A到達他的B,卻能推開一扇自己的門。只兩次,那麽近看他,他的眉眼間的氣質,是我最容易傾心和不能自拔的那種溫柔。

我總是沒有意識對自己喜歡的偶像們追尋其所有,就如世間兩個人,若是你喜歡他,再遇到他縂還是喜歡,他也總是還能在流轉在你的世界裏。唯獨對偶像,我才有如此收放自如的心態,不若對待眼前人那般惶恐。

他今天穿一件白襯衫,面龐卻黝黑,面容乾淨。我跟寸寸在排隊等他簽字的時候,一直想不好請他寫些什麽字在扉頁上,面對這種突如其來的幸福,我總是缺乏使之完美的創造力的。只好呆呆的在紙條上寫上了自己的名字。他在書上寫下了祝每天快活,不記得是在哪裏看到了,他說他只會給人寫天天快活的祝語,當這是對陌生人最好的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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